一句“风太大不怪我”可免责? 全国多地出现强风天气
作者:探索 来源:休闲 浏览: 【大中小】 发布时间:2025-05-08 17:31:56 评论数:
近日,全国多地出现强风天气,不怪北京发布近10年首个大风橙色预警。可免大风来袭,句风屋顶的不怪杂物、屋旁的可免树木等若造成他人损害,责任人能以“风太大不怪我”免责吗?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梳理此前发生的句风相关案件,进行法律提示。不怪
卫星锅坠落砸伤人
“天灾”还是“人祸”?
周先生将车停放在小区楼下停车位,第二天早上发现,句风车辆被大风吹落的不怪违规安装卫星锅砸损。周先生认为,可免小区物业公司对放置在楼顶的句风卫星锅负有管理责任和义务。于是不怪,他将物业公司起诉至法院,可免要求赔偿车辆修理费3060元。
然而,物业公司却提出,当日出现极端大风天气,物品坠落无法事先预料,属于不可抗力,不应当承担责任。此外,卫星锅放置在楼顶,只有进入顶层业主家中通过阁楼才能到达,日常管理巡查无法进入,不是物业公司负责管理的公共区域,因此不负有管理责任。
“卫星锅放置在楼顶公共区域,物业公司进入楼顶的方式不能改变楼顶公共区域的性质。”办案法官李亚丽介绍,物业服务企业作为建筑物公共区域的管理人,有义务对建筑物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查,特别是在极端天气来临之前,更需加强巡查,提前采取有效防范措施。本案中,物业公司未尽到管理人义务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
对于大风属于不可抗力的辩解,李亚丽说,自然灾害能否成为不可抗力免责事由,关键在于判断极端天气是否超出气象预警范围、行为人是否采取合理的避险措施等因素综合认定。
本案中,没有证据证明当日的大风天气已达到认定为不可抗力的程度,法院判决物业公司赔偿周先生车辆修理费3060元。
大风刮倒树木砸坏邻居房屋
“我也得赔?”
因为大风天气,刘女士院子里的杨树被刮倒后,将邻居王先生家的东墙、北墙及东檐角砸坏。协商不成,王先生向法院起诉,要求刘女士赔偿房屋损坏修复费用。
“杨树早在王先生建造房屋前就存在,王先生不考虑树木栽种对相邻围墙和地基的安全风险,仍紧邻杨树建房,应自担后果。而且,当天刮起大风,属于自然灾害。”刘女士称,杨树砸坏王先生的房屋是多种客观因素导致的,并不同意赔偿。
“根据民法典规定,因林木折断、倾倒或者果实坠落等造成他人损害,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”办案法官张明星介绍,杨树为刘女士所有,案发当日虽刮起大风,但已有气象预警提示,刘女士怠于采取措施防止树木倾倒,存在过错。最终,法院根据房屋受损实际情况,判决刘女士给付王先生房屋损坏修复费用3500元。
对此,房山法院提醒,树木栽种人对树木享有权利的同时,也应承担管护责任。树木生长遮挡邻居采光或靠近电线电路时,要及时修剪或移栽;树木根系对邻居地基和围墙产生破坏时,需及时清除越界的根系;在大风、暴雨等极端天气来临之前,要提前检查根系情况,发现松动立即加固。
大风刮倒外卖小哥
自认倒霉还是保险理赔
据此,法院综合案情后判决保险公司向小齐给付残疾保险金6万元和医疗费用补偿保险金1217.67元,驳回了小齐其他诉讼请求。该案目前已生效。
编辑、一审:孙灵洁 二审:苏英英 三审:王润